为争取到总公司优惠补贴,获得业绩

核心提示: 男子王某、林某是我市某汽车销售公司员工,为了争取到品牌车总公司的优惠补贴,获得业绩,竟然伪造并使用多枚印章。

为争取到总公司优惠补贴,获得业绩

汽车销售公司员工多次伪造印章

本报讯(记者 王国禹 通讯员 单健)男子王某、林某是我市某汽车销售公司员工,为了争取到品牌车总公司的优惠补贴,获得业绩,竟然伪造并使用多枚印章。11日,记者了解到,两人被抓时,抽屉内搜出了四枚假印章,其中还有一枚刻有“丹阳市公安局”的假印章!

2014年8月的一天,这家汽车销售公司有个客户要来贷款买车,王某就在淘宝网购买了“丹阳市**机械公司”的印章,准备为客户制作收入证明。此后,因客户不需要办理按揭贷款而未使用该印章。

当年10月份的一天,王某接待了一个买车的客户,客户是公安机关的一名民警。王某对这名民警说,只要出具身份证明,可以有购车优惠,但之后该客户一直没有提供相关证明。为了尽快达成车辆买卖交易,王某又在淘宝网花了66元钱刻了一枚假的“丹阳市公安局”的印章。

另外,检方查明,因为某客户不符合旧车置换补贴条件,王某便和林某共谋,由林某通过他人先后在淘宝店铺定制“丹阳市人民政府婚姻登记专用章”“丹阳市民政局婚姻登记专用章”各一枚。随后,王某使用“丹阳市民政局婚姻登记专用章”制作虚假婚姻关系证明,用作旧车置换补贴申报材料。

归案后,王某、林某均如实供述其罪行,检方认为,王某通过网络让他人伪造公司印章并购买,构成伪造公司印章罪;王某、林某通过网络让他人伪造国家机关印章并购买,构成伪造、买卖国家机关印章罪。

日前,王某因犯伪造公司印章罪和伪造、买卖国家机关印章罪数罪并罚,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罚金5000元;林某因犯伪造、买卖国家机关印章罪,一审被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罚金3000元。

责任编辑:王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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