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胸透发现首饰 起贪心占为己有

核心提示: 做胸透时不能携带金属制品,否则会影响诊断效果,这是常识。然而,有人竟趁机窃取他人遗留下来的贵重物品!9日,记者获悉,女子陈某因在胸透室内窃取他人黄金首饰,被市法院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罚金4000元。

本报讯(记者 王国禹 通讯员 单健)做胸透时不能携带金属制品,否则会影响诊断效果,这是常识。然而,有人竟趁机窃取他人遗留下来的贵重物品!9日,记者获悉,女子陈某因在胸透室内窃取他人黄金首饰,被市法院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罚金4000元。

据检方介绍,2017年11月份的一天,陈某去医院放射科做胸透。在胸透室刚好有位老人做完胸透出来,陈某便把外套脱掉,放在一张摄片床床头。做完胸透后,陈某穿衣服时,发现有一根黄金项链,于是就起了贪心。随即,陈某便用黑色外套将这根金项链裹住,走出了放射室等着取片子。

承办检察官介绍,在等片子的时候,陈某看到之前那个做胸透的老年人也在等片子,她意识到这个项链应该是这位老人不小心漏掉的。但是,陈某抱着侥幸心理,一心想将这条项链据为己有,就没有归还项链。等陈某拿到片子后,便带着这根不属于自己的项链回家了。老人发现项链不见后,立即报警。案发后,陈某很快被抓,面对民警她悔不当初,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检方认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构成盗窃罪。近日,法院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姜耶妮

本网首发

丹阳视觉

丹阳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