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总工会送法律进企业维护女性合法权益

核心提示: 新版《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已于7月1日正式施行。为提高《特别规定》的知晓率、落实率,增强女职工合法维权的意识,昨日上午,镇江市总工会来我市认真宣传贯彻落实《特别规定》,并联合我市总工会送法进企业,让《特别规定》真正成为女职工的“保护伞”。

本报讯(记者 菀滢 通讯员 许芳)新版《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已于7月1日正式施行。为提高《特别规定》的知晓率、落实率,增强女职工合法维权的意识,昨日上午,镇江市总工会来我市认真宣传贯彻落实《特别规定》,并联合我市总工会送法进企业,让《特别规定》真正成为女职工的“保护伞”。

活动中,工作人员深入到企业,共发放宣传材料200余份,切实增强了广大女职工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营造了维护女性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

据了解,《特别规定》共有24条内容,主要就女职工劳动保护范围、落实劳动禁忌规定、细化劳动保护措施、强化防止性骚扰和卫生保健措施、加强监督和管理等五个方面作出了规定。新规把女性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更年期等特殊时期的保护都纳入其中,保障了女职工劳动安全,减轻了女性孕育压力。

责任编辑:姜耶妮

本网首发

丹阳视觉

丹阳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