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批丹阳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公布

核心提示: 2018年7月27日,经丹阳市人民政府批准,丹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通知(丹政办发〔2018〕182号),公布第三批丹阳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11项)和扩展项目(共5项)。

2018年7月27日,经丹阳市人民政府批准,丹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通知(丹政办发〔2018〕182号),公布第三批丹阳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11项)和扩展项目(共5项)。通知要求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练湖度假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各直属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的精神和有关条件,认真贯彻落实“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非遗保护指导方针,坚持科学的保护理念,扎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的保护、传承和管理工作。通知同时附件刊印了第三批丹阳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和扩展项目表格。

第三批丹阳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共计:6个类别,16个项目)

 

责任编辑:汤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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