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不动产登记“减时提速”

核心提示: 近日,市政府协调国土部门和相关银行推行二手房买卖转移登记与抵押登记合并办理

二手房买卖转移登记与抵押登记实现合并办理

我市不动产登记“减时提速” 

本报讯(记者 须俊 见习记者 姚磊 通讯员 周玄究)记者从市国土资源局获悉,近日,市政府协调国土部门和相关银行推行二手房买卖转移登记与抵押登记合并办理,实现了两个登记事项“一并受理、同步审核、同时发证”,大大提高了登记效率,可谓快马再加鞭!

据介绍,所谓合并办理,即二手房买卖双方达成意向后,先由买方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买卖双方和银行再同时向不动产登记中心“一窗受理”窗口申请办理转移和抵押登记,工作人员审核登簿后,同时核发给买方不动产权证书和给银行不动产登记证明。此项举措一步落实了政府“放管服”(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要求,使办事环节更加精简、收件材料明显减少、办结时限大幅缩短,群众也无需多次往返,节约时间。同时,由于提前做好抵押前期准备工作,也保障了卖方的权益,确保了不动产交易的安全。

据了解,我市不动产登记工作已全面实现了“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即由一个窗口一次性收取房屋交易、税收申报和不动产登记所需全部材料,改原来的各部门串联审查为并联审查,由“进一个门、办全部事”到“少跑一次、减时提速”,在保证登记质量的前提下,自加压力,不断压缩办理时限,从法定的30个工作日到现在一般登记业务能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圆满完成了省政府提出的“3550”工作目标。

 

责任编辑:汤剑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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