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悬赏公告

核心提示: 人民法院对八名被执行人实施执行悬赏。

为最大限度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提高执行效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规定,人民法院对八名被执行人实施执行悬赏。

 

1.徐芳,男,汉族,1982年5月5日生,身份证号32118119820505xxxx。执行案号(2016)苏1181执3939号。

2.王东方,男,汉族,1974年1月21日生,身份证号32118119740121xxxx。执行案号(2017)苏1181执2537号。

3.丁坚灵,男,汉族,1975年12月29日生,身份证号32118119751229xxxx。执行案号(2016)苏1181执681号。

4.姜培林,男,汉族,1962年1月10日生,身份证号32111919620110xxxx。执行案号(2016)苏11执125号。

5.石琴华,女,汉族,1965年11月22日生,身份证号32111919651122xxxx,汉族。执行案号(2016)苏11执125号。

6.杨金秀,女,汉族,1969年11月3日生,身份证号32111919691103xxxx。执行案号(2016)苏11执125号。

7.于国平,男,汉族,1966年3月5日生,身份证号32111919660305xxxx。执行案号(2016)苏11执125号。

8.朱燕敏,女,汉族,1981年3月27日生,身份证号32118119810327xxxx。执行案号(2016)苏11执124号。

悬赏条件:举报人提供被执行人下落线索后,法院找到(实际控制并拍照)被执行人,奖励举报人人民币壹万元,并对举报人信息保密。

悬赏期限:前三人2018年7月21日至2019年7月20日;后五人2018年7月26日至2019年7月25日。

举报电话:前三人86703062、13815192066;后五人85319192。

联系人:前三人邱法官;后五人张法官。

徐芳

王东方

丁坚灵

姜培林

石琴华

杨金秀

于国平

朱燕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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