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加强重点区域空气环境管控

核心提示: 为全面贯彻落实镇江及我市《关于加强重点区域空气环境质量保障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改善和提升开发区空气环境质量。

本报讯(记者 丽娜 通讯员 李溶)为全面贯彻落实镇江及我市《关于加强重点区域空气环境质量保障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改善和提升开发区空气环境质量。近日,开发区城市管理局牵头多部门,以制定、开展四项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不断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单位的管辖,建立健全大气污染防治和管理机制,形成重点区域空气质量管控的强大合力。

摸底排查,加强宣传。7月初,开发区城管行政执法大队联合区整治办、环保所、市管曲阿分局,对辖区内餐饮店的油烟污染情况和油烟净化装置进行摸排,对检查不符合达标排放油烟餐饮经营户,由相关部门联合发放停业整顿通知,按标准要求进行整改,并组织专业组验收。

集中整治,严格执法。在前期摸查和宣传的基础上,接下来,开发区城管局还将联合相关职能部门,按各自管辖内容和要求,相继开展建设工地扬尘、渣土运输车辆管控,规范店外洗车点、废品收购点整治,生活垃圾分类治理,城市建筑装潢垃圾整治这四项专项整治工作。其中,建设工地扬尘、渣土运输车辆管控由渣土办联合市局渣土中队、交警、建设部门开展集中整治,管控内容主要包括:建设工地易产生扬尘的裸露场地要采取防尘网覆盖,施工工地内运输灰土、渣土的车辆要符合规范并覆盖到位,施工道路要经常性洒水,严控扬尘污染,渣土运输车辆要办理准运审批手续后才可进行渣土运输等。店外洗车点、废品收购点整治工作从7月份开始到今年12月份结束,要求对未经许可设置的洗车点和废品收购点限期自行关闭,逾期进行取缔,对已取得许可的洗车点和废品收购点要规范经营或按规定要求进行整改,对利用违法建筑从事洗车和废品收购的,确认后责成其自行拆除,逾期依法强制拆除等。此外,生活垃圾分类治理工作将从今年7月份开始至2020年分阶段建立开发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体系。预计在2018年底,编制完成开发区生活垃圾分类与治理规划和建筑垃圾处理等专项规划,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示范工作取得初步进展,全区建成2个垃圾分类示范小区,1个机关单位,18个居住小区垃圾分类设施投放到位。城市建筑装潢垃圾整治范围包括开发区辖区内单位、门店、居住小区,要求辖区内单位、门店、居住小区建筑垃圾必须实现袋化包装,禁止散装堆放、运输;禁止私自运输乱倾乱倒,打击非法运输处置;所有装修垃圾实行密闭化运输;进一步规范装修垃圾施工标准,店面或市政设施等施工要采取围档措施,严控装修垃圾对城市环境产生的污染。

强化监管,确保见效。目标已经明确,接下来,开发区城管局将以加强重点区域空气环境管控为下阶段工作重心,全面覆盖、责任到人,加强巡查监管,持续抓好整治工作,努力打赢蓝天保卫战,提升蓝天幸福感。

责任编辑:王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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