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为与继母争房产 私自涂改遗嘱对簿公堂

核心提示: 吕某2005年花20万元买的一套房,在他去世后市值已经涨到了80万元,为了这套房子,他的亲生女儿吕某某先是涂改了老父亲的遗嘱,后又将老父亲吕某的妻子王某告上法庭。

本报讯(记者 小许 通讯员 法立)吕某2005年花20万元买的一套房,在他去世后市值已经涨到了80万元,为了这套房子,他的亲生女儿吕某某先是涂改了老父亲的遗嘱,后又将老父亲吕某的妻子王某告上法庭。

王某膝下无子女,12年前,经人介绍认识了离异的吕某,当时其女儿吕某某已满18周岁。两人登记结婚,然后吕某花20万元买了一套商品房。2017年吕某去世。

吕某某便拿着一份遗嘱找到王某,声称遗嘱内容明确表示要把名下所有动产、不动产留给自己,要求王某搬出现在所住房屋。协商不成,吕某某将王某告上了法庭。

经查,吕某名下房产为吕某与王某婚后所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遗嘱中关于房产的“现有房子属于结婚前的财产”等内容确有涂改添加痕迹,故认定无效。

法院经审理认为,吕某的房屋现价值80万元,扣除吕某个人财产支付的20万元,房款为60万元,王某作为房屋的共有人,享有30万元的财产分割权,剩余30万元为吕某的遗产。但鉴于王某照顾吕某生活起居多年,且王某身患多种疾病又无子女照顾,最终法院判决:房产归王某所有,王某支付吕某某房屋分割补偿15万元;吕某名下的保险单金额、股票资金、死亡结算金由王某和吕某某各分得一半。

作为黄昏恋的中老年再婚,二人的财产与金钱的处理,是一个敏感而现实的问题。本案的主审法官建议,结婚时进行财产公证,对自己名下财产进行处理。生前立好遗嘱,处理名下财产,但要注意照顾无房一方的居住权。

责任编辑:姜耶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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