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奶没钱养孙子 状告儿子和前儿媳

核心提示: 现年62岁的韩某是本市一名普通的农民,家境本不算太差,但自2008年丈夫钱某检查患肝癌以后,高额的医疗费用让这个家庭一贫如洗,直到两年后丈夫去世,她才在务农同时做点豆腐卖挣点生活费。

本报讯(记者 小许 通讯员 邵佳婷)现年62岁的韩某是本市一名普通的农民,家境本不算太差,但自2008年丈夫钱某检查患肝癌以后,高额的医疗费用让这个家庭一贫如洗,直到两年后丈夫去世,她才在务农同时做点豆腐卖挣点生活费。

韩某生有一子钱某某,他高中毕业后外出打工。其间,染上抽烟、喝酒的恶习,还喜欢赌博,不仅不能存钱,还经常找韩某要钱花。韩某和亲友商量后,觉得只要钱某某成家了,自然就会懂事。在亲友的帮助下,2010年年底,邻村的姑娘朱某嫁给了钱某某,当时两人都才22岁。

可能是儿子儿媳太年轻的缘故,没有家庭的责任感,整天好吃懒做,也不出去工作,韩某说过多次,均没什么效果,也只得听之任之了。2011年9月,孙子小灵出世。韩某靠卖豆腐本来就赚不了多少钱,一家三口在她那蹭吃蹭喝,让日子一下子拮据起来。

小灵满周岁后,韩某狠狠心将儿子儿媳赶出去打工。钱某某夫妇到广东打工后果然有了变化,从第三个月开始,每个月都有一二千块钱汇到韩某存折上。韩某很开心,生活终于看到了希望,除了给小灵购买奶粉等生活必须开支外,其余都帮小夫妻俩存起来。但是这种日子并没长久,在持续了两年时间后,情况发生了变化,小夫妻俩突然停止了汇钱。当年年底,钱某某回家过年,而朱某则回了自己娘家。韩某才得知他们不仅是闹矛盾了,而且到了闹离婚的地步。这次两人回家就是办手续的。

韩某在相劝无效的情况下,只得放弃,但她要求小灵必须留在自己身边。2015年12月,钱某某与朱某协议离婚。离婚时,两人约定,小灵归钱某某单独抚养,朱某不需出抚养费,并写进了离婚协议。

离婚后,钱某某再次外出打工。韩某在家与孙子相依为命,每天接送小灵上幼儿园,变着花样给小灵弄吃的。因无法分身,豆腐生意也做不成了,这样,生活来源也没有了。为了小灵的生活费用,她经常给儿子打电话。钱某某有时汇几百上千元,有时几个月都没汇。

为了孙子的生活和成长,韩某思索再三,决定寻求法律帮助。今年4月,她将钱某某和朱某起诉到法院,要求两被告给付小孩每月1000元的抚养费,支付其抚养孩子工资每月2000元。

庭审中,朱某辩称,离婚时约定小灵归钱某某抚养,自己不要出抚养费,协议中白纸黑字写得明明白白,应当按协议执行。而钱某某则认为,自己没有能力抚养,实在是没有办法。

法院审理认为,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小灵是两人的婚生子,两被告理应承担抚养义务,因两被告协议离婚时对小灵的抚养问题已协商由钱某某抚养,此协议是两被告的真实意思表示,理应按协议内容履行,故钱某某离婚后将由其抚养的小灵交由原告韩某带养,其应支付必要的抚养费,原告要求被告朱某支付此期间的抚养费的请求不予支持。被告钱某某将小灵交由原告韩某照看时,并未约定应支付工资,鉴于原告与被告钱某某及小灵之间的特殊关系,按常理不应支付工资,故对原告要求被告支付工资的请求不予支持。故判决被告钱某某按800元/月支付原告韩某因带养小灵25个月所需的抚养费共计2万元。

 

责任编辑:汤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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