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基金正常运转 市道路救助基金加大追偿力度

核心提示: 今年以来,丹阳市紫金保险道路救助基金在充分发挥在交通事故处理中救急、救难作用的同时,通过多种合法手段,不断加大自己追缴力度,并取得了显著成效,从而有效保证了基金的正常和高效运转。

本报讯(记者 嘉瑛 通讯员 张青文)今年以来,丹阳市紫金保险道路救助基金在充分发挥在交通事故处理中救急、救难作用的同时,通过多种合法手段,不断加大自己追缴力度,并取得了显著成效,从而有效保证了基金的正常和高效运转。

5月3日18时50分许,陈某驾驶一辆卡车,行驶至312国道237公里地段时,将许某驾驶的电动车撞倒,导致许某受伤。医院诊断许某失血性休克及左侧躯干多处骨折。因肇事方及受害人无力支付抢救费用,许某家属来到丹阳市紫金保险道路救助基金申请72小时抢救费用。经审核,路救中心于5月11日垫付抢救费用15955.26元。

10余天后,经丹阳市路救中心邀请,许某女儿来到其办公网点,对案件偿还做了了解,随后积极履行了还款。“当时发生事故时太突然了,我们一时间也拿不出钱来,多亏了路救基金的帮助。现在经济状况好点了,肯定要先偿还一下基金的。”随后,许某女儿将追偿款项汇至中心道路援助基金的账户中。

我市自2011年2月成立道路救助基金以来,像许某这样受益的市民不胜枚举。为更大程度上帮助受害者接受医疗救治,我市紫金保险道路救助基金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成立五年来截至今年六月,该中心已成功受理1051件案子,总垫付金额为2311.06万元,成功救助了我市1000余名受害者。

“道路救助基金主要是垫付当事人遇到道路交通事故时候所用的抢救费用,责任人应当予以偿还。”据紫金保险道路救助基金丹阳网点专员介绍说,市民可通过江苏道路救助基金这一公众号了解具体的追偿款项事宜。往年,在丹阳市实际案件处理中,为数不少的赔偿责任人不愿意或通过多种方式故意拖欠给付追偿款。

对于这种情况,丹阳市道路救助基金网点从去年年底就开始加大追偿力度。一方面,通过交警及部门保险公司方面的了解,对于事故处理结束不通知网点专员并且获赔偿不履行基金救助款偿还的,网点予以诉讼手段,直接起诉至丹阳市人民法院,合法维护基金的正当追偿权益。另一方面,对于历史遗留的案件,路救中心专员采用批量电话回访方式,区分出可诉讼案件,并且采用网上立案的方式,在诉讼立案速度上有了很大的提升,同时与市检察院展开讨论,得到了司法部门的大力支持,为追偿工作提供更多便利,使得追偿工作取得了显著的进展。

 

责任编辑:吴淋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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