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优先支持租房和本地购房

核心提示: 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了解到,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要求,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将优先支持支付房租,在我市无自有住房的,未婚职工每月可提取额度由最高700元提高到800元;已婚职工家庭每月可提取额度最高由1200元提高到1600元;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每年可申请办理一次,且提取金额不超过12个月的可提取额度。

本报讯(记者 嘉瑛 通讯员 彭长明)从现在开始,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将更为规范,并优先倾向于支付房租和缴存地、户籍地住房购买;同时,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失信行为,将被依法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和社会公共信用系统,并接受相关惩戒。

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了解到,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要求,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将优先支持支付房租,在我市无自有住房的,未婚职工每月可提取额度由最高700元提高到800元;已婚职工家庭每月可提取额度最高由1200元提高到1600元;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每年可申请办理一次,且提取金额不超过12个月的可提取额度。

同时,我市住房公积金将重点支持在缴存地或户籍地购买自住住房。缴存职工在异地购买自住住房,购房所在地与缴存职工本人、共同购房配偶或直系亲属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或户籍地一致的,可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

如果缴存职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单独购买住房的,只有购房人可以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所购房屋在两年内存在重复交易行为的,领取《不动产权证书》两年后才可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

另据悉,从现在开始,对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记载其失信记录,随个人账户一并转移,并依法依规向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社会公共信用系统、单位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报送其失信行为。此外,对于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还将对其做出如下惩戒:骗提套取未遂的,自骗提套取认定之日起2年内不受理公积金提取及贷款申请;骗提套取职工在规定期限内全额退回资金的,自复缴之日起3年内不受理公积金提取及贷款申请;骗提套取职工在规定期限内未全额退回资金的,公积金中心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及时移送相关线索,并在5年内不受理公积金提取及贷款申请。

据悉,为更好地规范公积金缴存职工的提取等行为,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还将使用好不动产登记等全国联网系统,核查提取申请人的身份、户籍、房产交易等情况,同时与异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协同配合协查,主动协调我市公安、通信、网信等多部门,共同防控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行为,对涉嫌伪造及使用购房合同、发票、不动产权证书、结婚证、户口簿等虚假证明材料的组织和个人,及时向公安等部门移交问题线索,严肃依法惩治。

 

责任编辑:吴淋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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