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保姆真贪心 既要钱还要给其子买房

核心提示: 丈夫背着妻子和请来的保姆好上了,还陆续给保姆转了很多钱,给保姆的儿子买了一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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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小许 通讯员 民一)丈夫背着妻子和请来的保姆好上了,还陆续给保姆转了很多钱,给保姆的儿子买了一套房。后来,夫妻俩相继去世,儿子将保姆及其儿子告上法院要求返还钱物。近日,法院作出了判决:丈夫在妻子去世前给的钱,既违反法律规定也有悖公序良俗,属于无效赠与,应全部返还;丈夫在妻子去世后给的钱,应部分返还。

事情是这样的:2013年年底,冯某通过朋友介绍到周某家中当保姆,照顾周某和他的妻子赵某。去年6月,赵某去世。今年1月,周某也去世。而在去世前,两人没立遗嘱。周某夫妇有两个儿子,他们发现,冯某认识父亲后多次以各种方式要求他们的父亲给其钱财,父亲还给冯某的儿子小李付了房子的首付款。两人请求法院判决冯某返还25万元,同时判令小李返还购房款30万元。

对于周某的说法,冯某在法庭上不予认可。她说,2012年,她经人介绍认识了周某,并与他建立了恋爱关系。同时,双方以夫妻名义居住在外,自己对周某悉心照顾,儿子小李也经常看望周某,三人关系和睦。冯某辩称,2013年12月,周某告诉自己,他妻子患有严重哮喘,已瘫痪多年,无人照顾,请自己到周家做保姆。冯某称,赵某对自己的悉心照顾很感动,与周某商量后同意拿出10万感谢自己。冯某还说,“购房款也是周某自愿赠与的,后来还写了书面赠与凭据。”冯女士认为,自己和儿子小李得到的财产是有法律依据的。

法院审理认为,在这起案件中,周某转到冯女士账户上的10万元属于周某与赵某夫妻共同财产,该财产未经分割,其性质应确定为夫妻共同共有财产,周某不能擅自处置,也有悖公序良俗,故法院认定周某单方将夫妻共同财产10万元赠与冯某的行为无效,冯某应当予以返还。对于周某在赵某去世后交付冯某的15万元现金,法院认定,这15万元中含有赵某死亡后留下的遗产,周某对其中10万元具有处分权,对其余5万元无处分权,冯某应当予以返还。同时,庭审中查明周某并不认识小李,小李也没有出示证据证实,周某在其妻去世前出资30万元的购房款是经周某、赵某二人同意共同赠与给小李的,故小李应当将其取得的30万元返还财产损失人。

最终,法院依法判决冯某返还原告赠与款15万元;小李返还原告购房款30万元。

 

责任编辑:汤剑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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