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窗受理快 集成服务优

——记我市不动产登记工作

核心提示: 市国土资源局以便民利民为宗旨,不断改进服务举措,提升登记效率,全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走在了镇江市乃至全省前列

自2016年6月12日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以来,市国土资源局以便民利民为宗旨,不断改进服务举措,提升登记效率,全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走在了镇江市乃至全省前列。截至目前,共受理各类登记124343件、查询116794件,发放不动产权证书67271本、不动产登记证明30190件,日均受理量达200余件。

全面实现“一窗受理”。2017年9月19日,我市全面实现了不动产登记“集成收件、平台推送、交易托审、数据互通”的一窗受理工作模式,即由一个窗口一次性收取房屋交易、税收申报和不动产登记所需全部材料,改原来的各部门串联审查为并联审查,通过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让企业和群众不必重复排队和提交材料,推动不动产登记由“进一个门、办全部事”到“少跑一次、减时提速”、再到全业务、全过程“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的大跨越。

不断压缩办理时限。认真梳理不动产登记所有业务事项,实行流程再造和优化,减少审批环节,合并业务办理,对法律法规未明确要求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再要求提交。在保证登记质量的前提下,自加压力,自提标准,不断压缩办理时限,从法定的30个工作日到10个工作日,再到7个工作日,现在一般登记业务能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圆满完成了“3550”工作目标。

切实提高服务水平。对于原先需留存复印件的材料,均由中心工作人员查验原件后免费复印,切实减轻群众负担,消除不动产登记流程中的“堵点”;开辟绿色通道,对办件量较大、急需办理者,包括重大项目、民生工程、实体经济企业等,提供专门通道办理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分别在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和市公证处开设继承窗口,开展继承、受遗赠等不动产登记公证代理审查业务;设立2个不动产抵押登记便民服务点(农商行、农行),方便群众就近办理登记业务,并与公积金中心、中行、建行、交行、公证处达成合作意向,不断缩小服务半径;通过短信及时提醒权利人领取不动产权证书,权利人可自愿选择EMS送达。

为打造丹阳不动产统一登记的“金字招牌”,市国土资源局还会同相关部门改革创新举措,着力争先创优形成工作特色。

一是深化便民措施,提升管理水平。与公安部门加强沟通,增设警务室,配备一名正式民警一名辅警进驻登记中心,与单位安保人员共同维持现场秩序;探索建立不动产登记责任保险制度,承担登记业务办理过程中因过错、疏忽或过失导致的赔偿责任风险,目前处于招投标启动阶段;与公证处探索开展个人房屋抵押公证业务,保障抵押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地避免交易纠纷。

二是加强部门配合,实现数据互通。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收件”,进一步简化流程,节约时间;与公安、检察院、纪委、法院、教育局等部门建立联系协调机制,签订安全保密协议,设立查询专室(线),实现查询系统共享;适龄儿童因入学报名需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由教育部门负责统一查询核实,个人不再到场排队查询;因购房缴纳税费而查询首套房证明,由税务、登记部门工作人员合作查询;与法院建立司法拍卖权属调查联动机制,通过调查前置,发现房地不一致、违法用地等问题,并提前告知竞买人相关风险,避免登记矛盾;配备自助查询机,增加人脸识别功能,人证对比,实现群众对住房登记情况的信息查询、结果打印等操作,优化办事流程,提升办公效率,大大减少了群众排队等候的时间;扩大服务范围,探索实施不动产转移登记与水电气、广电、网络等过户联动办理,实现不动产登记“全链条”服务;部署开发交易、纳税、登记“一窗受理”集成系统,受理人员将收件材料分类,通过系统传送后台并联审批,交易、税收审批结束后及时将结果反馈至登记部门;针对开发商、商业银行(公积金中心)、个人开通网上预约、预申请、预受理等功能,目前针对商业银行的系统已顺利上线运行;探索开发商、中介机构自助网上备案模式。

三是应对热点难点,加大政策供给。积极向市政府汇报,出台《关于不动产登记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解决历史上因房地不一致导致的实体经济企业抵押难等问题;针对历史遗留问题,出台《不动产(房、地)登记用途不一致处置办法》;出台《关于做好镇(区、街道)不动产交易和登记工作的通知》,制定《镇区不动产交易登记工作方案》,明确了农房交易和登记具体办理流程;分门别类总结部分小区地下车库(位)不能办证的原因,起草并提请市政府出台《丹阳市地下车库(位)办理产权证书实施意见》;坚持每周和不定期专题例会制度,有针对性地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排除民企登记难的障碍。下一步,将针对宅基地确权登记开展研究,力争出台政策,规范登记行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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