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青春需要补偿 女子欲退婚不退彩礼

核心提示: 小伙子杭某是1997年生的,姑娘韩某是1998年的,年纪轻轻两个人已经经历了订婚、同居、闹分手、上法庭。

本报讯(记者 小许 通讯员 法立)小伙子杭某是1997年生的,姑娘韩某是1998年的,年纪轻轻两个人已经经历了订婚、同居、闹分手、上法庭。

他们都是江西人,4年前开始交往,因为家里不同意,他们就偷偷跑到丹阳打工。2016年,两人回了趟老家,双方家庭也默认了他们的关系。由于他们还没到结婚年龄,没法正式登记。按照当地农村的风俗习惯,男方给了女方五万元彩礼钱以及金器物件,并在当地摆了酒席宣告喜事。

订婚后,这对小年轻又重新回到丹阳打工。毕竟年纪小,两人摩擦不断,韩某觉得杭某整日游手好闲,打工是两天打鱼三天晒网,这两年时间的吃穿用度基本都是靠她支出,于是心里委屈,搬离了共同生活的地方,临走时写下五万元彩礼的欠条。

5万元对杭某来说不是小数字,他三天两头打电话问韩某要,韩某被问烦了,后来干脆不承认这笔钱。想到5万元可能打水漂,杭某急了,将韩某告上法庭。第一次开庭,韩某一口咬定欠条不是她写的,她也没有拿到这么多彩礼钱。杭某申请笔迹鉴定,确认欠条是韩某所写。之后第二次庭审,在证据面前,韩某承认了欠条的事实,又说两年里男方花了她很多钱,而且她耗费了两年青春,应该得到补偿。

最后,经过法官调解,双方及家长达成协议,女方分两次共退还男方彩礼钱4万元,此事作罢。

责任编辑:汤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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