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6名家事调查员、调解员上岗

法院与妇联携手打造解决婚姻家庭纠纷工作新机制

核心提示: 记者从昨天法院与妇联联合召开的少年家事案件审判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妇联向法院推选的12名镇(街道)妇联主席、194名村(社区)妇女主任正式进入法院家事案件调查员、调解员人员名库。

本报讯(记者 小许 通讯员 符向军)记者从昨天法院与妇联联合召开的少年家事案件审判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妇联向法院推选的12名镇(街道)妇联主席、194名村(社区)妇女主任正式进入法院家事案件调查员、调解员人员名库。

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的历史时期,传统婚姻家庭观念受到冲击,婚姻家庭矛盾呈现多发态势。2017年,我市登记结婚的夫妻为10634对,而离婚的夫妻多达2642对,离婚与结婚比例为1:4。家事法官处理的纠纷虽是家务小事,但当事人在开庭过程中的陈述都带着强烈的个人主观感受和情感色彩,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这更需要花时间去调解。可案多人少的现象一直存在,法院加强与市妇联、各基层组织、社区等单位联系,引进家事调查员、家事调解员参与家事纠纷案件审理工作,切实推进多元化解决婚姻家庭纠纷工作机制。

据介绍,今年5月份,妇联向法院推选了12名镇(街道)妇联主席、194名村(社区)妇女主任进入法院家事案件调查员、调解员人员名库。这意味着,今后法院在家事案件审理过程中,可以根据案件和当事人的实际情况与需要,委托当事人所在区域的家事调查员、家事调解员,参与家事案件的调查与调解。家事调查员通过观察、走访、面谈等形式对案件当事人及其身心状况、家庭成员、经济等基本情况、家事纠纷成因及主要矛盾冲突、纠纷化解难点、子女抚养的条件与意愿等进行调查了解,法院依据家事调查员的调查结果、解决纠纷的建议与意见,妥善处理家事纠纷。家事调解员则协助法官具体参与家事案件的调解工作,帮助、安抚当事人解决感情困扰,修复、重建家庭关系,进行判后回访帮扶疏导等工作。

法院有关人士告诉记者,将妇联女干部引入法院家事调查员、调解员的做法将发挥法院家事法官审判专业化优势与妇联干部深入群众、了解群众,特别是女干部擅长的细腻、温情的调解感化工作优势,对于引导家事案件当事人正确处理家事纠纷,化解家庭矛盾必将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

责任编辑:王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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