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能力却拒付前妻医疗费 无情无义男子被判刑

核心提示: 近日,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被告人李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本报讯(记者 小许 通讯员 辛婷)近日,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被告人李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李某与庞某离婚纠纷一案,法院于2017年7月11日作出判决,被告人李某应给付庞某医疗费6万元、精神抚慰金5000元,合计65000元。判决生效后,无情无义的李某却一直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2017年9月,法院向李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并要求其限期履行,但李某仍未履行给付义务。据法院介绍,自2015年以来,李某以给他人驾驶货运车辆获取工资,具有一定的经济收入及履行判决给付义务的能力。但被告人将所得工资都用于个人花销,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致使法院生效判决无法正常执行。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对人民法院的判决有能力履行而拒不执行,致使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无法兑现,属于情节严重。被告人李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依法应当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的幅度内量刑。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某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罪名成立,应予以支持。被告人李某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行为,属坦白,可以从轻处罚。

责任编辑:汤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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