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法院最新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曝光(五)
为进一步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维护法律权威,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本院决定将下列未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予以曝光(分三批)。现督促被曝光的被执行人及时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否则本院将依法采取罚款、拘留、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征信系统记录等强制措施,对拒不执行或抗拒执行的人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丹阳市人民法院
二O一八年六月二日
执行依据:(2015)丹后商初字第00301号
被执行人:郑亚琴
住址:丹阳市新桥镇为民路69号
居民身份证号码:32118119750119XXXX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未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义务
未履行标的:2714123.15元
执行依据:(2014)丹后商初字第00141号
被执行人:陈秋云
住址:丹阳市后巷镇济德村南分村6号
居民身份证号码:32111919690828XXXX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未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义务
未履行标的:2005172.00元
执行依据:(2014)丹后商初字第00145号
被执行人:徐继章
住址:丹阳市后巷镇前巷村徐巷村208号
居民身份证号码:32111919670425XXXX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未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义务
未履行标的:2109591.00元
执行依据:(2015)丹后商初字第00496号
被执行人:张国和
住址:丹阳市后巷镇幸福村109号
居民身份证号码:32111919660827XXXX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未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义务
未履行标的:2837712.74元
执行依据:(2014)丹商初字第0101号
被执行人:柴建荣
住址:丹阳市新桥镇群楼村群益长埭23号
居民身份证号码:32111919541105XXXX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未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义务
未履行标的:3143424.00元
执行依据:(2016)苏1181民初5706号
被执行人:姚黎明
住址:丹阳市界牌镇界牌新村115栋1001室
居民身份证号码:2118119780913XXXX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未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义务
未履行标的:4039356.48元
执行依据:(2015)丹后商初字第00454号
被执行人:瞿辉
住址:丹阳市丹北镇新桥古巷村上河斗村42号
居民身份证号码:32118119820410XXXX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未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义务
未履行标的:3232087.71元
执行依据:(2014)丹后商初字第00165号
被执行人:唐成慧
住址:丹阳市后巷镇其林村唐家村96号
居民身份证号码:32118119790628XXXX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未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义务
未履行标的:333238.50元
执行依据:(2015)丹后商初字第00193号
被执行人:周军方
住址:丹阳市后巷镇管山村159号
居民身份证号码:32118119760723XXXX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未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义务
未履行标的:341768.00元
执行依据:(2017)苏1181民初6140号
被执行人:彭蕾
居民身份证号码:32031119820517XXXX
住址:丹阳市丹北镇后巷中心大街32-41号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未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义务
未履行标的:3342392.39元
执行依据:(2017)苏1181民初6140号
被执行人:徐志明
居民身份证号码:32111919601205XXXX
住址:丹阳市丹北镇后巷前巷村蒋家8号。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未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义务
未履行标的:3342392.39元
执行依据:(2015)丹后商初字第555号
被执行人:吴清华
居民身份证号码:32111919710908XXXX
住址:丹阳市丹北镇后巷东方村后巷村59号。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未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义务
未履行标的:1950280.55元
执行依据:(2015)丹后商初字第555号
被执行人:刘红星
居民身份证号码:32112119670316XXXX
住址:丹阳市丹北镇后巷飞达村靳家埭28号。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未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义务
未履行标的:1950280.55元
执行依据:(2017)苏1181民初6134号
被执行人:徐志成
居民身份证号码:32111919631225XXXX
住址:丹阳市新民中路29号601室。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未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义务
未履行标的:3463815.72元
执行依据:(2017)苏1181民初7707号
被执行人:魏屹
居民身份证号码:32118119870725XXXX
住址:丹阳市丹北镇新桥长春村腰沟魏家村69号。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未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义务
未履行标的:2732529.8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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