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家农贸市场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

核心提示: 日前,记者从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为进一步防控和化解食品安全风险,该局与人保财险南京分公司签订了《丹阳市农贸市场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协议书》,在我市农贸市场推行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积极探索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新型食品安全保证监督体系,为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多设一道保险。截至目前,我市共有44家农贸市场参保。

本报讯(记者 佩玉 通讯员 孙艳飞)“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确保食品安全是民生工程,也是民心工程。日前,记者从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为进一步防控和化解食品安全风险,该局与人保财险南京分公司签订了《丹阳市农贸市场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协议书》,在我市农贸市场推行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积极探索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新型食品安全保证监督体系,为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多设一道保险。截至目前,我市共有44家农贸市场参保。

据悉,除另有约定外,该保险的保险期为一年,保险人按照保险期内被保险人的预计产值、销售额或预计营业收入预收保险费。保险期间,对于全市参保的农贸市场的生鲜及易腐食品经市管局或市场主办方的快速检测,结果呈阳性的一律全部销毁,第一时间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因为销毁造成的直接损失,由承保机构按照进货价将销毁剩余产品的价值赔付给商家。此项赔偿限额为:每次事故赔偿限额1万元,累计赔偿限额为20万元,免赔为每次事故50元或损失金额的10%,以高者为准。

 

责任编辑:吴淋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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