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次会议

核心提示: 昨日上午,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有关人事免职事项

本报讯(记者 蒋玉 通讯员 魏郡玉)昨日上午,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有关人事免职事项(见今日同一版块),审议通过有关报告。市人大领导李忠法、马耿良、周爱仙、蒋明辉、符红海、韩静慧、蔡国璐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赵立群列席会议。

会议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免去了周和生等三名同志的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落实丹阳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情况的报告。

去年,我市制定出台了《丹阳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实施方案》,明确了法治政府建设的贯彻要求、工作任务和落实保障,各镇(区、街道)、各单位各部门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了年度工作计划。其中,在安全生产领域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2734起,在食品药品领域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4类3600批次,加大了重点领域行政执法力度;全年承办人大代表建议195件、政协委员提案228件。今年,全市政府法治工作将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在重大改革的法治保障、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建设、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管理、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提升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水平及提高政府法制工作能力上实现新突破。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监督办法》、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推进预算联网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表彰了2017年度镇(街道)人大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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