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改装加油装置 货车成“流动加油站”

核心提示: 18日,张某正在241省道上为一辆客车加油时,被河阳交警中队民警发现并查处。

o_1cbh2taug1r2c19cl11m8fdr1bl3a

记者 王国禹 摄

本报讯(记者 王国禹 通讯员 许建彪)非法“流动加油车”严重扰乱成品油流通市场秩序,严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而为了赚钱,张某竟然胆大妄为,擅自将小货车改装成“加油车”。18日,张某正在241省道上为一辆客车加油时,被河阳交警中队民警发现并查处。

当天下午1时许,市交警大队河阳中队中队长郑洪宇带领中队民警巡逻至241省道29公里300米处时,发现一辆苏L号牌的白色轻型厢式货车,正停靠在一辆苏N号牌大型客车旁边,两车之间有一根管道相连。纳闷之际,巡逻民警遂停车上前查看,发现该货车有非法流动加油嫌疑,随即控制现场。

经现场检查,民警发现小型厢式货车为一辆非法流动加油车,该车加油人为张某,系车主,事发时正在为一辆准备跑长途的大客车非法流动加油。进一步检查发现,该厢式货车封闭车厢内,摆放着一套流动加油设备,未进行焊接。查获时,加油设备中约有柴油500升。张某交代,车内柴油系从镇江谏壁油库购得。

由于该厢式货车为非法流动加油车,且有非法流动加油行为,目前,该货车已被河阳交警中队暂扣,张某的违法行为经进一步调查后,将依法予以处理。

采访中,交警部门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危险化学品必须由专门的车辆以及专业人员运输。非法流动加油车没有任何消防安全措施,驾驶员对消防安全知识一无所知,安全隐患极大,一旦发生险情极易造成重大事故,俨然是一枚流动的“定时炸弹”。因此,广大车主不要为了非法盈利擅自非法购买加油装置甚至私自改装车辆,进行非法流动加油活动。对这种给社会和道路交通带来极大安全隐患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坚决予以严厉打击。广大车主需要加油时,应到正规加油站进行燃油补给,不要图方便购买非法流动加油车的燃油。同时,一旦发现这种违法行为,要及时向警方举报。

 

责任编辑:吴淋淋

本网首发

丹阳视觉

丹阳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