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无证驾驶摩托车致残 今又无证驾驶汽车被查

核心提示: 居住在丹北镇埤城的邳州男子赵某,2013年7月因无证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致左腿截肢,同时其左胳膊骨折致四级残疾。

本报讯(记者 王国禹 通讯员 张久召)居住在丹北镇埤城的邳州男子赵某,2013年7月因无证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致左腿截肢,同时其左胳膊骨折致四级残疾。本应从这起事故中吸取深刻教训,谁知赵某不但不吸取教训,2015年又花了3万多元买了一辆旧轿车,并将离合装置改为手动装置。赵某置安全于不顾,在未取得相应资质的机动车驾驶证情况下违法上路行驶。日前,他驾车被镇江京口交警大队民警查获。

当日上午8时许,正值镇江市区道路高峰时段,赵某驾驶轿车沿镇江东吴路机动车道由东向西行驶。执勤交警看出其车辆号牌有异样,在车辆行驶至路口时,立即指挥驾驶人将车辆靠边停车接受检查。随后,民警请赵某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不想驾驶人赵某吱吱唔唔说没有驾驶证。随后,他出示的只是身份证和残疾证复印件,也没有行驶证。经民警检查,发现该车车辆内置油门离合刹车装置齐全,但是离合装置改装成了手动。

据赵某称,自己没有驾驶证,车辆也没有号牌,这辆车是2015年花3万多元从新桥某公司购买的旧车。考虑到赵某肢体残疾,公司为其改装离合装置,将脚部离合装置改为手动。而赵某也未到车管部门考取机动车驾驶证就直接驾车上路,期间做点生意维持生活。

当日早上,他驾车送邻居到镇江江滨医院看望病人,不想被民警当场查获。当民警询问赵某肢体怎么残疾的,赵某举起左手说手部骨折和左腿高位截肢,是2013年7月自己无证驾驶一辆摩托车发生事故导致的结果。

随后,民警对赵某进行了教育,指出其严重违法上路行驶,极易造成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同时,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该车予以暂扣。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购买的机动车一定要是正规厂家生产的,且符合国家机动车技术标准。此外,机动车上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购买机动车保险,而残疾人如需驾驶机动车,根据公安部139号令规定:身体符合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相关要求,可以申领对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取得驾驶资格后方可驾驶相应的车辆上路行驶。

责任编辑:王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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