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儿子出首付购房 反目后起诉要回房屋被拒

核心提示: 父母对子女的爱无私,对子女的要求全身心付出,可子女回馈的可能就很少,有时可能还会令父母伤心。

本报讯(记者 小许 通讯员 法政)父母对子女的爱无私,对子女的要求全身心付出,可子女回馈的可能就很少,有时可能还会令父母伤心。

2015年11月,小王与其女友小卢正处于热恋中,两人商议着购买房屋用于结婚。因为经济拮据,父亲老王为小王出资10万元,小王和小卢共同出资5万元作为首付购买了一处商品房,两人办理了房屋产权证,将该房登记在小卢的名下,并同时与某银行签订贷款协议,向银行贷款50万元用于支付该房的剩余款项。2017年1月,两人登记结婚。其后,老王与小王因为赡养问题父子反目,老王主张其享有上述房屋的所有权,要求小王夫妇从房屋中搬出去。小王则称,房屋系其与妻子婚前购买,老王支付部分首付款并不能证明该房屋属于老王个人财产。

在法庭上,小王声称,自己与妻子小卢可以归还父亲为他们购房所支出的款项,但不同意确认房屋属于父亲个人所有。法院经审理认为: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小王和小卢向银行贷款50万购买房屋,并将房屋登记在小卢名下,老王为房屋支付部分首付款的行为不能成为其主张该房系其一人所有的法定要件。故老王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据此,法院作出驳回老王诉讼请求的判决。

责任编辑:姜耶妮

本网首发

丹阳视觉

丹阳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