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防灭螺公告

核心提示: 根据市政府春季灭螺行动方案统一部署,各镇(街道)近期将组织开展药物灭螺,因灭螺药物对鱼虾等水产有一定的毒性作用,为保证灭螺工作安全进行,现公告如下:

根据市政府春季灭螺行动方案统一部署,各镇(街道)近期将组织开展药物灭螺,因灭螺药物对鱼虾等水产有一定的毒性作用,为保证灭螺工作安全进行,现公告如下:

一、灭螺药物:氯硝硫胺

二、灭螺时间:2018年4月7日至5月10日

三、灭螺环境:

1.江滩:后巷北魏滩、新桥滨江滩。

2.河道:丹北镇九曲河枢纽、采石河;吕城镇东西战备河、永丰河;访仙镇丰收河、战备河;珥陵镇三陵河、战备河、朝阳河、北沟河、煤炭河;皇塘河;云阳街道红塘河;曲阿街道练湖中心河、老九曲河、庆丰河、农宴河;肖梁河、越渎河、简渎河、新老鹤溪河等。

3.灌渠:陵口镇大运河、肖梁河、越渎河沿途灌渠;吕城镇大王庙、花家灌渠;导墅镇谭庄北站;珥陵镇黄埝灌渠;皇塘镇丁桥灌渠;曲阿街道东顶、三城、胜利、联观、戴家涵、新丰等灌渠;云阳街道老庙、天元、后徐家灌渠。

四、注意事项:

请水产养殖户关注当地灭螺时间及时调节用水,在灭螺期间和灭螺后15天内不得从上述河道、沟渠取水用于鱼、虾等水产养殖,以防水产死亡。雨天务必做好查漏堵渗,防范药物随雨水进入鱼塘。

咨询电话:86560552

丹阳市血地防办公室

2018年4月2日

责任编辑:汤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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