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告

1、丹阳市2017年度医药费报销结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30日;

2、丹阳市2018年度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包括职工、城乡医保等险种)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31日;

3、特别提醒:即日起,请广大市民在就诊购药时尽量使用社保卡刷卡,未领到社保卡的要尽快到各镇(区)人社中心办理,老医保卡将逐步停用。

丹阳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2018年3月21日

责任编辑:吴淋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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