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近七旬交通肇事逃逸 法官根据案情妥善结案

核心提示: 年前,法院刑事审判庭审结了一起年近七十岁的老人交通肇事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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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小许 通讯员 戎莉俊)年前,法院刑事审判庭审结了一起年近七十岁的老人交通肇事一案,被告人殷某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被告人殷某1950年出生,江苏通州市人,初中没有毕业就辍学,二十多年前来丹阳以卖鱼网为生,家中生活比较贫困,且有一九十岁的老母亲需要赡养。2017年10月7日5点多钟,其无证驾驶未经登记的正三轮载货摩托车至一集场卖鱼网,撞上了在非机动车道内的被害人李某(1938年8月出生),造成被害人经医院抢救无效于次日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因害怕,殷某当场驾车逃逸,公安机关通过调取监控将殷某抓获。

该案起诉到法院后,承办法官考虑到临近年关,需要及时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并考虑到殷某年龄已大、家中困难且还有九十岁的老母需要照顾,案情比较特殊。遂多次做受害人家属与被告人当事双方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终于达成了一次性支付受害人家属150000元的赔偿协议,并由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当事人当庭履行完毕,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并要求法院对被告人进行从轻处罚,且建议适用缓刑。法院遂根据案件实际情况,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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