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电视未用就坏 家电城给予更换

核心提示: 昨日,市民宫女士很是开心,新换的55英寸4K液晶电视终于到家了。“本来以为只能弄个‘二手’电视进新家过年,没想到最终给我换了台新的。”宫女士对记者说,“真是要感谢你们报社,帮我在过年之前解决了这个‘心病’!”

消委会提醒:“三包”期从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延期提货或致“三包”时间缩水

图为宫女士家中刚调换的新电视。

记者 茅猛科 摄

本报讯(记者 茅猛科)昨日,市民宫女士很是开心,新换的55英寸4K液晶电视终于到家了。“本来以为只能弄个‘二手’电视进新家过年,没想到最终给我换了台新的。”宫女士对记者说,“真是要感谢你们报社,帮我在过年之前解决了这个‘心病’!”

前不久,市民宫女士拨打本报民生热线86983119反映,去年10月1日,为了享受商家在促销活动中的优惠价格,她在我市某家电城花了近6000元购买了一台55英寸4K液晶电视,另外还购买了冰箱、洗衣机等家电。由于当时新家还未装修结束,宫女士便与销售人员约定,需要送货安装时再打电话通知。到了去年11月下旬,新房装修基本结束,于是宫女士便电话通知家电城送货安装。考虑到今年2月初才搬新家,宫女士便没有急着去办理网络电视套餐,因此电视安装好后,也就一直没使用。今年1月中旬,宫女士在电信办理了网络电视套餐,并于1月16日安装完毕。

“电信工作人员上门安装网络电视时,电视还是正常的,但第二天电视就没法开机了。”宫女士说,“我立即拨打了该品牌电视全国售后电话,向他们反映了这个情况。”该品牌电视丹阳售后人员上门查看后,告知宫女士很可能是主板有问题,具体原因还有待拆开后细查方能确定。宫女士当即表示,这个电视还没正式使用就出现这种问题,希望厂家能给予换货,但售后人员在电话咨询后表示,该电视早已过了15天的“三包”换货期,只能进行维修。记者了解到,售后所说的15天“三包”换货期,指的是自发票开具之日起15日内,如发现商品本身存在质量问题,经国家质检部门或厂家鉴定属实,持质量鉴定单及购物发票原件,顾客可以要求换货。然而,宫女士却不认同这样的说法,她说,从去年10月1日到今年1月16日这段时间,电视机根本没有用过,也不知道质量是否有问题,这样的错不能让顾客来承担。随后,经过记者的沟通协调,销售员表示只要厂家售后开具电视故障的证明,他们就给予换货。最终,在记者多番协调下,该品牌电视厂家售后同意出具证明,并由家电城负责给宫女士重新换一台新电视。

那家电“三包”期究竟是如何算的呢?记者就此问题咨询了市消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国家家电三包规定细则》,“三包”有效期确实应该从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三包”有效期内消费者凭发票及“三包”凭证办理修理、换货、退货。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选择换货或者修理。市消委会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其实像宫女士这样因为具体原因,一直没有使用或是不能在开具发票之日就提货的现象很是普遍,尤其是装修新房的消费者。“只要能确切提供相关证明,譬如像宫女士这样可以通过电信开具开户安装的时间证明等,也可以跟商家进行协商,一般来说,商家会酌情处理的。当然,时间尽量不要拖太久。”该负责人最后提醒,消费者在预订购买家电时,如预订日与送货上门相隔时间较长,应事先明确告知商家,双方可协商在购买凭据上注明相关事项,防止自己预订的家电“三包”期缩水,发生不必要的消费纠纷。同时,消费者也要多留心保留证据,以证明自己真正收到产品的时间或是使用产品的时间,才能方便后期维权。

责任编辑:王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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