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导致穷困 离婚可以索要

核心提示: 25岁的肖某(女)去年3月在一亲戚的介绍下,与韩某相识谈恋爱,并于一个月后就登记结婚,算是了却了双方父母的心思。可由于双方婚前缺乏了解,导致婚后夫妻感情不和,结婚仅三个月肖某便离家出走。

本报讯(记者 小许 通讯员 民一)25岁的肖某(女)去年3月在一亲戚的介绍下,与韩某相识谈恋爱,并于一个月后就登记结婚,算是了却了双方父母的心思。可由于双方婚前缺乏了解,导致婚后夫妻感情不和,结婚仅三个月肖某便离家出走。

2017年12月22日,肖某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韩某提出因婚前给付彩礼致其生活困难,要求肖某退还全部彩礼并赔偿婚礼花销。近日,经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最终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自愿离婚,肖某亲属代其当庭退还了彩礼。

该案主审赵法官介绍说,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案件当事人在婚前按照本地习俗给付彩礼并导致其生活困难的,给付人请求返还彩礼,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但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本案中,肖某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韩某请求肖某返还彩礼,经查证,韩某系婚前按照当地习俗给付彩礼,并确实导致其婚后生活困难,故韩某请求符合法律规定,应获支持。

赵法官提醒读者,恋爱虽易,婚姻不易。婚姻的幸福和稳固应以相互了解包容为基础,从而建立美满温馨的“小家庭”,融入和谐社会“大家庭”。

责任编辑:庄东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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