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骂狗邻里起纠纷 动手伤人难逃刑责

核心提示: 家住南门大街的张某就是因为骂了邻居王某的小狗,两人随之发生争吵,进而发展为相互殴打。张某打伤了王某,自己也为此付出了受刑罚处罚的代价。

本报讯(记者 小许 通讯员 辛婷)现如今,不少人喜欢养宠物狗,有的甚至把小狗当成“孩子”一样喂养,倾注了很多心血。可也有人却不喜欢小狗,见到小狗就避而远之。这不,家住南门大街的张某就是因为骂了邻居王某的小狗,两人随之发生争吵,进而发展为相互殴打。张某打伤了王某,自己也为此付出了受刑罚处罚的代价。

张某与王某是多年的邻居。王某家饲养了两条宠物狗。一天,王某遛狗回来经过楼道间时,恰巧碰到了张某。张某本就不喜欢小狗,当时又因为与妻子发生了口角出来透气,心中本就郁闷的他脱口而出说道:“又是这两条小死狗!”王某听到后非常生气,张某话音刚落,就开始质问张某,为何骂自己的狗。张某也不甘示弱地予以反驳,两人你一言我一语地争吵起来,言语升级后,又开始相互推搡,后来演变成厮打。

在这场“战斗”中,王某受伤后当即报警。公安机关对这起因宠物狗引发的纠纷立案调查。案件审结后,将案件移送至检察机关,检察机关随后对张某提起公诉。

日前,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经审理认定,在张某与王某互殴中,王某手指被咬伤,右肩锁骨关节受伤,经鉴定为轻伤二级。厮打过程中,王某还“打”丢了价值3.4万元的两条手链。被告人张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二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因在审理期间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张某赔偿了王某的各项损失,取得其谅解,并在庭审过程中自愿认罪,可从轻处罚。法院遂判处张某拘役六个月,缓刑八个月。

责任编辑:庄东东

本网首发

丹阳视觉

丹阳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