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丹阳市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的决议

(2018年1月5日丹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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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经过审议,并根据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同意市财政局局长徐国庆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提交的《关于丹阳市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8年财政预算。大会同意财政经济委员会审查报告中对实现今年财政预算提出的建议。

 

责任编辑:庄东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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