聪明反被聪明误 偷走借条被判盗窃

核心提示: 俗话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可黄某却不是这样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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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俗话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可黄某却不是这样想的,他认为只要没有欠条,就可以赖债,于是乘隙偷走债权人手中的借条。

经法院审理查明,黄某从2015年11月至2017年3月间,陆续向同乡好友彭某借了15万元。期间,他还了5万元,剩余10万元则写了一张借条,由黄某妻子黄某某作为担保人在借条上签了名。

可黄某生意失败,又害怕彭某向他们夫妻追债,就起了将借条偷出的念头。由于是同乡,又是好朋友,他对彭某的作息规律很了解。2017年5月3日早上6点多钟,他趁彭某夫妇去菜场买菜之际,偷偷进入他家,将其放在房间衣柜抽屉里的10万元借条偷走并销毁扔进小河里。几天后,彭某发现借条丢失后报警。几天后,警察将黄某抓获。

案发后,黄某之子替父亲偿还了5万元,并取得彭某的谅解。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黄某为了逃避债务,盗窃其写给债权人的借条,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黄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退回部分赃款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可从轻处罚。判决黄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5万元。

(辛婷 小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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