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管通告】关于东方南路、货场路部分路段实行交通管制的通告

核心提示: 为确保122省道与357省道互通工程顺利进行和周边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条、第三十九条规定,决定对东方南路、货场路部分路段实行交通管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关于东方南路、货场路部分路段实行交通管制的通告

为确保122省道与357省道互通工程顺利进行和周边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条、第三十九条规定,决定对东方南路、货场路部分路段实行交通管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制时间

2017年9月12日零时起至2019年5月31日24时止。

二、管制路段

1.东方南路普善路口----货场路路口段。

2.货场路东方南路路口----122省道立交桥下环岛段。

三、管制措施

1.管制路段部分道路实行封闭施工。

2.机动车行经上述路段应注意安全,避让非机动车、行人。

3.封闭路段除施工车辆外禁止其它车辆、行人通行。

4、请机动车、非机动车驾驶人和行人,自觉遵守上述交通管理措施,行经管制路段,服从交警和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按照交通标志的指示减速慢行、有序通过。违者,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丹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丹阳市开发区管委会              

江苏省丹阳市公路管理处           

2017年9月6日                 

责任编辑:汤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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