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地方有残疾人车位?残疾人是否真会使用?如果占用是否会被处罚?

残疾人停车位,想要找你不容易!

残疾人考得驾照却难觅专用车位

核心提示: 丹阳哪些地方有残疾人车位?残疾人是否真会使用?如果占用是否会被处罚?

相比于普通车位,残疾人专用停车位稍宽,一侧划有黄色网格线,车位内还施划有残疾人轮椅图案。车位宽4米(比普通车位宽1.2米),长5米,以供轮椅停放,否则就会出现轮椅下不了车的情况,其他机动车不能停在这种泊位内。前几日,丹阳新闻网有网友爆料,金鹰购物广场的室外停车场内的两个残疾人车位被侵占受到谴责。谴责的同时,很多人也不免疑惑,哪些地方有残疾人车位?残疾人是否真会使用?如果占用是否会被处罚?昨天,记者就此进行了走访。

目前现状

残疾人驾车出行,停车麻烦多

据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左下肢残疾人可申请驾驶小型自动挡汽车,考试过关后,可获得C2驾照。右下肢或双下肢残疾人,可申请驾驶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考试过关后,可获得C5驾照。另外,有听力障碍的,佩戴助听设备后听力达到规定要求的,可申请C1驾驶证,右手拇指缺失或手指末节残缺人员,可申请C1驾驶证或C2驾驶证。“我教过好几个学C2驾照的残疾人了。”广胜驾校的一位教练告诉记者。

虽然学了驾照,也开了几年车,但55岁的徐求良却从来不知道有残疾人专用停车位。徐求良告诉记者,他是左腿有残疾,在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实施后,就立马到驾校考了驾照。“算算开车也有四五年了吧!”不过徐求良从来不知道或者说没见过残疾人专用停车位,“一般开车出去就和其他车辆一样,停放在规划的机动车位上。有时候车位太窄,下车就很不方便。”除此之外,偶尔找不到车位占道停放的时候还会被罚款。“有几次出门买东西,附近都没有停车位了,因为之前随意停车被贴过罚单,所以就把车停在了较远的地方,再一路走过去买东西。”徐求良说,“如果真有残疾人专用车位就好了,也方便我们开车的残疾人。”

记者探访

各大商场设有专用车位,但车位少且多被占用

记者采访了解到,在多数市民的印象中,似乎都没有残疾人专用停车位的概念。驾龄4年的吴先生称,他从未见过专门给残疾人停车的车位。吴先生也反问记者:“为什么要专门设残疾人停车位,残疾人能开车吗?”多数受访者都表示未听说过也未见过残疾人停车位。

据了解,目前我市共有15000名持有残疾证的残疾人,其中不乏有残疾人考取了驾照。根据《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范》,停车场应该考虑设置残疾人专用停车泊位,其数量应不少于总泊位的2%。我市到底哪些地方有残疾人专用停车位呢?

记者先后走访了八佰伴、金鹰天地、新城吾悦三家大型商场,发现这三家都设有残疾人专用车位。八佰伴停车场的残疾人停车位设在“3M”层,粗略数了一下大概有八个左右,金鹰天地室外和地下停车场都设有残疾人停车位,总共10余个,而在新城吾悦停车场,负一层和负二层都设有专用停车位,负一层的位于金陵西路停车场入口处,负二层的位于观光电梯入口附近的“F”区,总共25个左右。随后记者也从开发区城管局了解到,道路上并没有规划残疾人专用停车位。

那三家商场的残疾人停车位有没有被占用的情况呢?金鹰天地一位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节假日车辆较多,残疾人车位会出现被占用的情况,一般停车场的工作人员看到都会劝阻,但也会碰到不理解的,为此他们特地在停车位上放了告示牌。不过即使这样,车位上还会有其他私家车停放。一位管理员说:“我们上前劝说,多数驾驶员都不理不睬。”在记者走访过程中,多数停车场工作人员表示也有同样经历。

市民热议

残疾人专用停车位到底该怎么使用?

市民能做到不占用残疾人车位吗?记者随即采访了几位市民,他们的身份分别是停车场管理员、驾驶员、退休教师、企业主。

“不说节假日了,就说晚上,我们停车场600多个车位全满,让2%的车位空着,这不太现实。”市区某停车场管理员说。“如果我们真找不到车位,我觉得暂时停一下也无妨。”一名驾驶员说,如今车位如此紧张,残疾人驾车人数又少,让车位空着有些浪费。

对于残疾人专用停车位的使用,多数市民认为该灵活变通,不能太过死板。很多市民认为,残疾人和正常人是平等的。而市残联相关负责人则认为:“不能以紧张或短缺为理由,来侵犯残疾人应该享有的权利。”他认为,既然法律规定残疾人专用停车位不得被占用,那就应该严格执行,依法在停车场设立专用车位,并只能给残疾驾驶员停放。“当然,若有人违反规定,就需要用处罚方式来促使这部分人遵守规定。”

部门呼吁

让“环境无障碍、方便你我他”形成氛围

记者从我市相关部门了解到,除了商场等少数车位外,在市区范围的路面及人行道内暂无残疾人专用车位。因此,也没有处罚的先例。

“我去过不少地方,在一些大城市和一些国家,都可以看到残疾人专用停车位。”市残联相关负责人说,“施划一个车位简单,但难在管理。真希望我们也能够按规定设置车位,也能够有法规去约束。”他说,不仅是残疾人专用停车位,还有许多残疾人无障碍设施都需要到位的管理。“严格管理、严格执法是残疾人权益得到保障的基础。”该负责人说,要想让“环境无障碍、方便你我他”成为现实,有关部门对残疾人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就要到位。此外,各方要加强残疾人设施的推广宣传甚至法规管理,比如,对强行占用残疾人车位的车主进行处罚。当然,市民也要加强道德修养,加强自我约束,“与人方便,与己方便”,形成一种社会氛围很有必要。他希望全社会关注、关心、重视残疾人这个群体,营造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的良好氛围。

(陈晓玲 文/摄)

他山之石:

《北京市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在该市法制办网站上公开征集意见,其中写道:擅自占用道路上残疾人专用停车位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予以警告,并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100元罚款。《深圳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明确规定:不符合使用条件的车辆占用残疾人专用停车位的,由该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占用人处500元罚款。成都市不仅设置了残疾人专用停车位,而且供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免费使用。2006年出台的《浙江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就有相关规定:公共停车场(库)应当在出入方便的位置设置残疾人车辆停车专用泊位和明显标志,配备必要的无障碍设施。

责任编辑:庄东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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