忤逆子开假死亡证明卖掉老房 年迈老母法庭上怒诉合同无效

核心提示: 为了买到婚房,早日与心爱的人牵手,为人子的李某竟然开具假的母亲的死亡证明,想卖掉母亲的房子。如此忤逆子真是人间少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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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为了买到婚房,早日与心爱的人牵手,为人子的李某竟然开具假的母亲的死亡证明,想卖掉母亲的房子。如此忤逆子真是人间少有。

今年30岁的李某,一直在外打工,由于不思进取,没有女孩子愿意与他恋爱。2016年经人介绍,终于认识了张某。一段时间接触后,张某表示愿意与他结婚,但条件是一定要在城里有婚房,而且不能与老人住一起。李某这么多年打工,除了解决温饱问题,根本没有积蓄。而他家中只有一位68岁的老母和平房3间。

一次偶然的机会,得知王某想买老母的3间平房,李某欣喜万分,想让老母立刻答应,这样他就可以有到城里买首付的钱。但老母知道这个儿子不靠谱,如果把房子卖了,她将居无定所,更别谈落叶归根,于是不答应。一计不成,李某又生一计,他将母亲支到外地表姨家玩,自己则偷偷开具了老母的死亡证明,终于将母亲名下房屋出售给了王某。

半个月后,李大妈回来,却发现打不开门了,并且门上还贴着一张纸,上面写着:“你是李某家人吧,他把房卖给我了,可现在我联系不上他,望家人跟我联系。电话:XXX。不联系,明天收房。”

一无所知的李大妈赶紧按着上留的联系方式打过去,这才知道儿子李某竟然瞒着她把自己的房子给卖了。无奈之下,她将儿子和王某一起告上了法院。

开庭当天,李某和王某既未作出答辩,亦未参加法院庭审。法院认为,王某、李某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应诉,视为其放弃了答辩和质证的权利;李某与王某就房屋达成的买卖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李某伪造了李大妈的医学死亡证明,将房屋出卖给王某,侵犯了李大妈的相关权益。综上所述,法院认定李某与王某就涉诉房屋所达成的买卖合同应属无效。

(小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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