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5类房产可免征房产税

核心提示: 据陕西省国资委网站消息,陕西省政府近日印发《陕西省房产税实施细则》。

据陕西省国资委网站消息,陕西省政府近日印发《陕西省房产税实施细则》。

细则中提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房产税按年计算,分季征收,纳税人应在季度终了15日内申报纳税。税额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2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

不过细则中提到,五类房产可免征房产税。这5类房产包括: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房金所)

责任编辑:周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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