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花光积蓄买LV包 丈夫不堪忍受提出离婚

核心提示: 穿戴皆名牌,是许多年轻女子和少妇向往的生活。但如果花光积蓄甚至透支来武装自己,那必然得不到家人的认同。

本报讯 穿戴皆名牌,是许多年轻女子和少妇向往的生活。但如果花光积蓄甚至透支来武装自己,那必然得不到家人的认同。

今年三十岁的小丽在一家私营企业担任会计职务,每个月工资也就3000元上下。丈夫小王的工资也不高。儿子刚上幼儿园,小王的妈妈又有病,生活过得并不是很宽裕。但只要有爱,日子还是可以过得很好。可近日小王却提出了离婚诉求。

小王在诉求中说,半年前,小丽在工作中认识了几个做生意的女性朋友,这些人穿的是名牌,挎的包动辄是“LV”的。小丽认识这些人之后,也学会了攀比,买高级化妆品、买名牌衣服,一件动辄上千,甚至她还花几千块钱买了只“LV”小包。“这些她都没跟我商量,每次只是买回来后给我看一下,而且我发现,她不光把近几个月的工资全花掉了,以前存在银行的钱也被她用去了不少!”

小王称,家里面经济条件不太好,小丽把工资和存款都偷偷拿去买东西,这个家的开支就靠他那2000多块钱的工资,日子过得紧巴巴的。“我也劝过她几次,可她听不进去,还是我行我素,最近还办了信用卡,透支钱来买那么昂贵的化妆品、衣服等,我实在受不了了,才决定要和她离婚的!”

在法官的劝说下,小丽也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表示以后买贵重物品都先跟丈夫商量一下,买东西要量力而行。见妻子被劝服,小王答应不离婚了,愿意继续和她好好过日子。

主审法官表示:小丽超出家庭经济条件,超额开支,用于个人生活,属于不合理的开支,她的行为侵犯了丈夫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平等处理权。出现类似情况,双方最好协商处理,如果最终双方同意离婚,类似小王的一方可以在离婚时主张合理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让小丽一方的少分财产。

(小许)

责任编辑:汤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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