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稻田综合种养补助政策

核心提示: 近日,我市出台了2017年丹阳市稻田综合种养补助的实施方案,将对全市符合条件的稻田综合种养模式进行补助。

为推动我市粮食生产绿色生态可持续发展,近日,我市出台了2017年丹阳市稻田综合种养补助的实施方案,将对全市符合条件的稻田综合种养模式进行补助。

据了解,推广稻田综合种养模式是推进我市农业多元化、生态化生产的重要手段,稻田综合种养是指选用优质稻米品种,与鸭、虾、鱼、蟹、鳖等套养共作的立体高效种养模式。稻田综合种养既能减少化肥农药投入,节约农本,减少环境污染,改善稻田生态环境,又能提高稻米和共作产品品质,提升种粮综合效益。

补助对象:应用稻田综合种养模式的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或农户。扶持条件:(1)面积要求集中连片稻鸭共作面积50亩以上,稻虾、稻鱼等新型稻田综合种养集中连片20亩以上。(2)稻鸭共作要求5-10亩设一个隔离方,每个隔离方设1个3平方米以上的鸭棚,每亩放养鸭子15~18只,需在水稻移栽后7-15天内将鸭子放入稻田,其他要求参照《稻鸭共作生产技术规程》(江苏省地方标准DB32/T841-2005),确保稻、鸭共作成效。(3)稻虾共作、稻蛙共作等要求围埂、围沟、防护设施等基础设施符合小龙虾、青蛙等养殖规范,水稻种植、小龙虾和蛙的养殖按相应的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确保产出提高效益。开沟总面积控制在10%左右,不超过20%,不能破坏稻田基本结构,有利于恢复。养殖期间建立稻田综合种养殖管理记录,需观察或捕捞到一定数量的水产品。水产养殖考核指标初定为:鱼类250公斤/亩,泥鳅300kg/亩,青虾60公斤/亩,河蟹和小龙虾各50kg/亩。

补助标准:一是按全市实际种养总面积、投入情况确定补助标准。即按资金补助总量和核实的种养方式、面积测算单位面积的补助数量;二是坚持重点打造与面上推广相结合。从今年新增集中连片200亩以上的综合种养中优选2个进行重点扶持,建成高效综合种养示范基地,为面上推广提供示范展示的平台。

补助方式:经乡镇、市两级核查后按实际种养面积确定补助金额,由市财政直接打卡发放给申报主体。(玉兰 须俊)

责任编辑:王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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