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养儿5年才知非亲生

要求妻子精神损害赔偿

核心提示: 8岁的小高怎么也没有想到,养了5年的儿子竟然不是亲生,妻子小杨还向法院起诉离婚。近日,法院作出判决,准予小杨和小高离婚,儿子的抚养权归小杨,并支持小高反诉的2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

1457629954454736

本报讯 28岁的小高怎么也没有想到,养了5年的儿子竟然不是亲生,妻子小杨还向法院起诉离婚。近日,法院作出判决,准予小杨和小高离婚,儿子的抚养权归小杨,并支持小高反诉的2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

小高和小杨相识多年,2013年4月二人登记结婚,同年10月儿子小华出生。小杨发现孩子长得越来越不像丈夫,她通过推测孕期发现儿子可能是前男友小黄的。为维持婚姻,她一直将此事瞒着丈夫。婚后,小高出去打工,在此期间,小杨仍然与小黄保持关系。直到今年过年时,小黄酒后来滋事,向小高公然挑衅,小高这才知道原来妻子与另一个男人保持有多年的恋情,而且孩子也可能不是亲生的。

见事情败露,2017年3月,小杨向法院起诉离婚。小杨诉称,由于婚前缺乏了解,双方感情基础不够坚固,常因小事争吵,由于孩子并非小高的儿子,自己愿意抚养儿子,不要小高支付抚养费。

法院根据小高的申请进行了亲子鉴定,证明小高不是孩子的生物学父亲。

庭上,小高辩称,离婚原因是女方对感情不忠导致,要求小杨赔偿其损失:包括因抚养孩子支出的抚养费6万余元以及男方被拖延生育抚养孩子发生的经济损失1万余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元。

法院对小高主张精神损害赔偿2万元予以支持。至于小高主张的其他损失赔偿,基于的是小杨与小黄的侵权关系,与本案离婚关系不是同一法律关系,本案不予处理。近日,法院依法判决小杨与小高离婚,孩子由小杨抚养并自行负担抚养费,小杨赔偿小高2万元。

本案经办法官指出,根据《婚姻法》规定,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包括物质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本案中,小杨与小高恋爱期间,与第三者发生关系并怀有儿子。婚后,小杨隐瞒事实,与第三者继续保持不正当关系。小杨的行为严重违背了夫妻之间的忠实义务,导致双方感情破裂,对此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法院因此支持了小高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

(小许)

 

责任编辑:吴淋淋

本网首发

丹阳视觉

丹阳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