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推行备案制

核心提示: 记者25日从市农委举办的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备案培训班上获悉,为进一步规范种子生产经营行为,保障农业生产用种安全,今年我市要切实做好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备案工作。来自全市各镇(区、街道)的50多家种子生产者、经营者参加了培训。

记者25日从市农委举办的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备案培训班上获悉,为进一步规范种子生产经营行为,保障农业生产用种安全,今年我市要切实做好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备案工作。来自全市各镇(区、街道)的50多家种子生产者、经营者参加了培训。

会上,我市种子站有关负责人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进行了详细解读,省农委种子站专家对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备案系统进行了现场解读和操作示范。会议要求全市种子生产经营者要依法经营,主动备案,建立种子生产经营档案,营造良好的农作物种子市场秩序。

据了解,近几年来,通过“放心农资进乡村”和“打假扶优保春耕”活动的深入开展,我市农作物种子市场经营秩序已得到规范,但也不排除一些网点存在销售白皮包装种子及假冒伪劣种子的可能。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及《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种子生产经营者,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的,应当在种子销售前向当地县级农业主管部门备案,若未按规定备案的,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眭彬彬 佩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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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吴淋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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