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新闻网报道 清廉镇江网消息 4月19日,镇江市纪委通报3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1.丹阳市司徒镇杏虎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吴建新违规收费、违反廉洁纪律的问题。2014年至2016年间,吴建新在没有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的情况下,违规向24户村民收取建房协调费,共计13600元。同时,违规在村财务报支考察学习期间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2000元。吴建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句容市边城镇戴村村原党总支书记张洋桂等人优亲厚友、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2011年至2016年间,张洋桂和村委会主任刘小冬、村会计丁孝其3人违反被征地农民保障政策,将社保指标分配给不符合条件的亲属。同时,违反村级资金使用报账制度,将95万余元收入隐匿账外,用于村集体支出。张洋桂、刘小冬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丁孝其被撤销村党总支委员、会计职务。
3.润州区官塘桥街道经济服务中心原主任许建生收受贿赂的问题。2010年至2016年间,许建生在担任蒋乔镇人社中心和官塘桥街道经济服务中心主任期间,利用管理服务企业、征收拆迁的职务便利,收受相关企业贿赂的现金、加油卡、礼品,共计66860元。许建生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镇江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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