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图
示意图
因市区道路改造提升,路网结构发生变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决定对市区部分道路现行交通管理措施作适当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城河路中山路路口北侧至北环路路口实施中央隔离,机动车允许在城河路中山路路口、公园路路口掉头。
公园路路口左转弯、掉头的机动车由道路最右侧车道行驶。
二、迎春桥西侧至千家乐信号灯路口实施中央隔离,禁止车辆掉头,允许主干道车辆左转弯,支路车辆采用右进右出方式出入。
三、取消迎春桥西侧至千家乐信号灯路口两侧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泊位,在金鹰停车场南侧的人行道板上设置非机动车停车泊位,机动车停放金鹰停车场。
迎春桥西侧至千家乐信号灯路口6:00-22:00禁止机动车装卸货物。
四、华阳路城河路路口至三中大门南侧实施中央隔离。
五、取消麻巷门西南河沿金鹰地下停车场至新民东路路口的单行道,允许由南往北行驶的机动车右转进入新民东路,禁止由北往南机动车左转弯进入东门外大街。
麻巷门西南河沿(东门外大街至金鹰停车场、新民东路路口)两侧禁止停放一切车辆。
六、贤桥至麻巷门桥实施中央隔离。
本通告自2017年1月13日起施行。特此通告。
丹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7年1月10日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