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地生态安葬 奖补政策明确

核心提示: 昨日,记者从民政局获悉,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我市最新出台了《关于实施全民惠民殡葬及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政策的通知》,对节地安葬奖励对象及奖励标准等进行了明确。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民政局获悉,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我市最新出台了《关于实施全民惠民殡葬及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政策的通知》,对节地安葬奖励对象及奖励标准等进行了明确。

据悉,根据已下发的《通知》,凡我市户籍人员死亡,在市殡仪馆办理火化事宜(外地死亡遗体无法运回者除外),并严格遵守《江苏省殡葬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办理丧葬事宜的,可减免基本丧葬费用,最高减免金额为1850元。同时,《通知》还指出,对自愿采取树葬、花葬、草坪葬等生态葬法,且使用无毒、可降解环保用品(骨灰盒)处理骨灰者给予一次性1000元奖励;不保留骨灰者,采取撒江、撒海、指定地点集中深埋等方式处理骨灰的给予一次性3000元奖励,对遗体捐献者给予一次性5000元奖励。(详见今日4版)

(臧武俊 丽娜)

 

责任编辑:周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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