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鬼”盯上了北大

核心提示: 12日,北京大学官网及官方微博发布通告,公示了124家网站在未获得授权的情况下,假冒北京大学名义开展教育培训宣传,这些网站近半为打着北大旗号的“总裁培训班”。

12日,北京大学官网及官方微博发布通告,公示了124家网站在未获得授权的情况下,假冒北京大学名义开展教育培训宣传,这些网站近半为打着北大旗号的“总裁培训班”。培训项目价格从几万到几十万不等,声称培训费用将由北大统一收取。

无独有偶,就在今年1月,北大曾对81个假冒北京大学名义的教育培训网站进行公示,也称这些网站与其并无任何合作关系,并保留追究虚假信息发布者法律责任的权利。无疑,“李鬼”出没下,北大是受害者,及时对外宣布被假冒侵权,公示“山寨培训”网站的具体名称,并广而告知正规北大培训的标识,这非常有必要,一是分清李逵与“李鬼”,撇清相互关系,维护自身形象声誉;二是提醒广大不知情者,维护消费者权益,避免其上当受骗。

应该说,“李鬼”盯上北大,并非偶然现象,这与北大的知名度有关。随着社会上各种培训热出现,骗子们抓住市场“商机”,利用高校的名气开设各种“山寨”培训班,试图浑水摸鱼,赚上一把。除了北大,清华大学、上海财经大学等多所高校近年也曾遭遇类似“李鬼”现象。

作为高校,本身并没有执法权,面对“山寨培训”,一般能做的就是确认其是否为自己主办、承办或授权的网站与机构,及时对外公布信息,让社会了解,如果做到位,很大程度上可以减少学员上当受骗的风险,这是负责任的态度。

但高校除了向社会发布通告,让“李鬼”显形,提醒公众和消费者擦亮双眼,谨防上当受骗外,也要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积极依法维权,向警方报案或提起诉讼,追究“李鬼”和招摇撞骗者的民事侵权赔偿责任,或诈骗、非法经营等犯罪的刑事责任。以维护自身的名誉和其他权益不受侵犯,并保护学员、消费者合法权益。不能止于公示“李鬼”和“保留权利”,声明追究虚假信息发布者法律责任的权利后,就认为撇清了关系,可以抽身事外,并再无下文。然后“李鬼”再度出没,高校再度公示、声明,循环往复,使得造假者违法成本几乎为零,却不断从其非法行为中获益,而高校清誉和学员利益却一次次受损。

需要提及的是,按假冒网站显示,“山寨”培训班的开课地点大部分设在北大校内,部分培训课程结课后可获得北大结业证书,培训费用将由北大统一收取。培训是一个持续的过程,也需要实地进行,如果不是“李鬼”们真有底气,很难想像其敢于如此公然“拉大旗作虎皮”,除非是收到学员汇款就立马“拉黑闪人”的纯粹一锤子买卖,但一些“李鬼”长期招摇过市就证明其做的不是“过路交易”。这就意味着,被“山寨培训”的高校,不仅要公示声明,匆匆撇清与“李鬼”的关系,还需拿出实际行动,抓住重要疑点和关键线索,顺藤摸瓜,进行自查倒查,看看究竟有无“内鬼”搞鬼,或与“李鬼”内外勾结、串通作案,乃至是否牵涉高校内部协调不善分配不均引发的问题。对此,高校应该不护短、不遮掩,敢于亮家丑、惩内贼,给社会一个明白交待,彻底打消公众疑虑。

而教育部门,也要针对高校频频被“山寨培训”的普遍现象,调研论证,制定方案,强化监管,积极应对,帮助打击“李鬼”,维护高校和学员合法权益,查处内部违法违纪现象,营造健康安全的教培秩序。    

(符向军)

责任编辑:汤剑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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