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留遭家暴照片 法院取证判决离婚

核心提示: 以遭受家暴理由要求离婚的高某,因证据确凿,法院一审判决离婚。

本报讯  同样是以遭受家暴理由要求离婚的高某,因证据确凿,法院一审判决离婚。

今年年初,三十出头的女子高某以遭到家暴为由将丈夫诉至法院要求离婚。高某在诉状中说:“双方结婚后,丈夫长期对我实施家暴,尤其是酒后更是经常拳打脚踢。丈夫还经常恐吓我不能告诉我父母,不然不会让两位老人好过。”

高某称,丈夫的家暴行为让她长期处于精神高度紧张的状态。2015年的一天,丈夫又酒后无故对她进行殴打,无奈之下她报警进行求助。为了证明自己的诉讼主张,她还提供了自己被打的照片、医院诊断证明等。

因为原告提供了初步证据证明自己存在一定家暴的事实,法官为了得到进一步确定,先后去派出所进行调阅笔录、居委会进行实地走访。在派出所的笔录中,高某的丈夫明确表示自己对高某实施了家暴,且经常实施家暴;在居委会走访中,居委会表示确实存在这种情况,高某还去居委会进行过求助。

据此,法官认为这些已经可以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条”证明高某的丈夫确实经常对高某实施家庭暴力。在原告坚持离婚的情形下,今年34月底,法院判决高某与其丈夫离婚。

(小许)

责任编辑:汤剑蕾

本网首发

丹阳视觉

丹阳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