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失业保险费率降至1.5%

核心提示: 从2016年6月起,我市失业保险费率再次下降。据测算,失业保险费率下调后,预计每年可减轻企业负担近两千万。

我市失业保险费率降至1.5%

从2016年6月起,我市失业保险费率再次下降。据测算,失业保险费率下调后,预计每年可减轻企业负担近两千万。

据市人社局就业中心失业保险部长朱黎介绍,失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失业人员在满足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这三个条件后,方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今年前5个月,我市共有13.37万人参加失业保险,征缴失业保险基金达到3200万元。

记者从市人社部门获悉,从2016年6月1日起至2019年5月31日止,我市失业保险费率暂由2%下调至1.5%,其中用人单位缴费的比例由1.5%调整为1%,个人缴费的比例维持0.5%不变。

(葛雅静 嘉瑛) 

责任编辑:张钰婷

本网首发

丹阳视觉

丹阳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