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美妻子擅做人流 惹怒丈夫起诉离婚

核心提示: 女子爱美,本无可厚非,可假如一味求美,连肚里的孩子都不要,这就不是一般男子能接受的了。近日,法院就审理了一起这样的离婚案件。

本报讯    女子爱美,本无可厚非,可假如一味求美,连肚里的孩子都不要,这就不是一般男子能接受的了。近日,法院就审理了一起这样的离婚案件。

2012年10月1日,蔡某和赵某举行了盛大的婚礼。新婚之时,赵某唯恐生育后会影响自己苗条的体形和娇好的容颜,与丈夫商量婚后数年内不生育孩子,此时的蔡某还沉浸在抱得美人归的喜悦中,当然满口答应。渐渐地,新婚的激情过后,蔡某开始日思夜想做父亲、享受天伦之乐了,于是他跟妻子商量,同意采取避孕措施,但同时也言明若避孕失败而怀孕,这头胎必须得生下来,赵某表示同意。

三年后,蔡某受父母和社会舆论的压力,想做父亲的欲望越加强烈,遂与妻子商量,但妻子仍不改不想生育的初衷。无奈,蔡某只得在采取避孕措施的时候略施手脚,以期达到让妻子怀孕的目的。2016年2月,赵某发现自己怀孕,为了不使自己的身材变形,她瞒着丈夫悄悄地到医院做了人工流产。

蔡某得知后,大发雷霆,认为赵某太自私,且大大地损害了自己作为男人的尊严,是对自己欲做父亲的权利的限制和剥夺。为了讨要自己的生育权,蔡某怒将赵某告上法庭,要求与赵某解除婚姻关系。法庭上,赵某的态度依然坚决,表示宁愿离婚也不想生育。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法院遂作出准予原、被告离婚的判决。

(民一 小许) 

责任编辑:周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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