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反家暴教育值得期待

核心提示: 正直我国首部反家暴法于3月1日实施之际,教育部紧急着出台了《幼儿园工作规程》,新增了对于幼儿园安全的规定,明确提出“幼儿园应当结合幼儿年龄特点和接受能力开展反家庭暴力教育,发现幼儿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依法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法言冷语

幼儿园反家暴教育值得期待

正直我国首部反家暴法于3月1日实施之际,教育部紧急着出台了《幼儿园工作规程》,新增了对于幼儿园安全的规定,明确提出“幼儿园应当结合幼儿年龄特点和接受能力开展反家庭暴力教育,发现幼儿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依法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这无疑是对反家暴立法的积极呼应,借助反家暴法实施的契机,将幼儿园安全工作前所未有地重视和建立起来,并将反家暴关口前移,从家庭、社区、学校进一步向基层幼儿园延升扩展,让反家暴法律的阳光雨露照洒哺育幼儿稚嫩的心田,给予幼儿充分的关爱与保护,避免其受到来自家庭暴力的非法伤害,第一时间夯实儿童合法权益和人身安全保护的基石。

众所周知,幼儿是一个特殊的弱势群体,他们不能像成年人那样,进行正常的表达、沟通与交流,基本处于“哑语”或“失语”状态,以至于受到家庭虐待、打骂等家暴或校园暴力后,无法投诉求助,外界难以发现和救助。

尤其在一些“重男轻女”的家庭,或夫妻闹矛盾迁怒于小孩,或一些“毒保姆”、幼儿老师拿小孩报复撒气等的情形下,一些幼儿不可避免会受到狠心父母、“毒保姆”的伤害,有的甚至令人发指,比如南京养母虐童案,不时爆出的保姆、幼儿老师针刺幼儿、摔打幼儿事件等。

幼儿遭受非法伤害后,势必会让其幼小的心灵遭受重创,从小留下心理阴影,严重影响到今后的正常成长。在幼儿园中有针对性地开展反家暴教育,筑牢幼儿权益保护的“篱笆”,必定是正确适时之举,有利于孩子们健康茁壮成长,今后成功踏入社会、贡献社会,从而实现教书育人的教育宗旨。

强调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是法律制度设计针对弱势群体的特别关照,是法律作为“良善公平之术”的内在要求,一个国家对老人、小孩等社会弱势群体的关怀保护程度,体现了法律正义的精神和社会文明的尺度。无疑,结合幼儿年龄特点和接受能力,在幼儿园中有的放矢地开展反家暴教育,并明确幼儿园和教职员工责任,要求发现幼儿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依法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这是儿童合法权益保护的福音,有利于将反家暴法的法律“红利”,真正释放到易受暴力侵害的弱势群体之中。

法律的生命就在于有效执行,反家暴立法并非“一劳永逸”,反家暴法的正式生效实施,只是推动弱势群体权益保护的第一步,关键还在于让法律“落地生根”,接上“地气”,真正使法律“奏效”。在幼儿园中因地因人制宜、因势利导地开展反家暴教育,明确相关责任,是社会力量共同努力推进反家暴法落实的体现,是一个积极而有益的尝试,值得肯定和期待。 

责任编辑:张钰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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