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016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筹资工作公告

我市2016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筹资工作已开始,具体参合事项如下:

一、筹资标准、参合对象

1.筹资标准:2016年我市新农合筹资标准为610元/人,其中个人缴纳180元/人,财政补助430元/人。

2.参合对象:(1)户籍关系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未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所有城镇和农村居民(含在校学生),均可以户为单位自愿参加。(2)长期(一年以上)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外来人员也可自愿参加,但参合时应持有户籍所在地基本医疗保险主管部门出具的未在当地参保(合)的证明。

二、参合(缴费)时间、地点

1.时间:2015年12月3日~12月25日,外出务工人员缴费时间延长至2016年2月25日(正月十八)。

2.地点:户籍所在地(外来人员到常住地)村(居)委会或镇(区、街道)政府指定地点。

为了您的健康,请广大农民朋友们及时参合!

咨询电话:0511-86505045

 

                              丹阳市合管办

                              2015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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