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小幅回升

核心提示: 11月份,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小幅回升,同比上涨1.00%,涨幅比10月份上升了0.20个百分点。从月环比情况来看,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比10月份下降0.83%。

本报讯 11月份,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小幅回升,同比上涨1.00%,涨幅比10月份上升了0.20个百分点。从月环比情况来看,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比10月份下降0.83%。

物价部门监测显示,10月份,我市食品类价格同比上涨1.24%。其中,水产品价格上涨1.42%、粮食价格上涨2.01%、蔬菜价格上涨5.79%、肉禽类价格上涨6.92%(其中猪肉价格上涨12.00%)、鸡蛋价格下降22.32%。

与此同时,烟草类价格同比上涨4.27%。衣着类价格同比上涨1.82%。家庭设备用品类价格同比上涨1.96%。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类价格同比上涨5.07%。

11月份价格同比下降的有:交通和通讯类,价格同比下降1.03%,其中,车用燃料价格下降16.43%(其中89号国Ⅴ汽油价格下降14.40%、0号柴油价格下降20.49%)。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价格同比上涨0.94%,其中,旅行社收费上涨5.62%。居住类价格同比下降1.03%,其中,95砖价格下降6.98%、水泥价格下降9.09%、液化气价格下降14.23%。

据分析,11月份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小幅回升的主要原因,一是蔬菜、水产品价格分别上涨,涨幅分别比10月份上升了6.75、3.29个百分点;二是相关商品价格的上涨,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类、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价格不同程度的上涨,同比涨幅分别比10月份上升了2.29、1.24个百分点;三是受基期价格影响,2014年11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偏低,客观上导致2015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偏高。

(沈松春 汤丽 蒋玉) 

责任编辑:张钰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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