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你老了,头发白了,谁来保护你

浅谈老年人权益保护问题(上)

核心提示: 随着社会老龄化程度增高,涉老案件明显呈逐年增长趋势。据不完全统计,今年1月年至9月,我市法院审理的涉及老年人的案件比去年全年增加了180件。

随着社会老龄化程度增高,涉老案件明显呈逐年增长趋势。据不完全统计,今年1月年至9月,我市法院审理的涉及老年人的案件比去年全年增加了180件。而且,年关将近,这方面的案件将更多。民一庭法官挑选了几则有代表性的案件呈现给读者,希望给大家以启示。

老人诉儿子不“常回家看看”

【案情】老汪今年72岁,有两个儿子,老伴去世后,一人独居,是典型的空巢老人。老人本身有退休工资,两个儿子也定时打钱给老人,经济上不存在问题,只希望儿子们能够经常回家看看他。但儿子们总以“工作忙”、“没时间”等等理由,很少看望老人。于是,老汪今年3月起诉到法院,要求判决两个儿子每月看望他一次。

法院在处理这起案件时了解到,老人的两个儿子都在外地工作,平时工作确实比较繁忙,并不是不想看望老人。经过承办法官做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最终以老人的两个儿子每月主动上门探望,老人撤回起诉结案。

【法官说法】虽然许多老年人不需要子女在物质上给予赡养,但退休后社会活动范围相对缩小,心理上发生老化,如果不能得到亲人和社会的抚慰,会导致一系列心理和生理疾病。

社会老龄化程度日益加深,空巢老人越来越多,不少子女由于工作节奏快、居住距离远或家庭矛盾深等原因,很少回家探望,许多老年人希望子女平时多回家看望自己,给予精神的慰藉。

修订后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首次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人”。这意味着“常回家看看”将不再只是一句歌词,而是子女对父母的法定精神赡养义务。把“常回家看看”写入法律是一种法律层面上的道德教化,目的是让子女更加知道感恩和孝道,而不是要让父母去告子女。

法院在处理这一类案件时,不能简单裁判,要明了立法的目的,帮助空巢老人实现子女“常回家看看”的愿望,否则判决后很难在子女非自愿的情况下进行强制执行。

想再婚儿子威胁不给赡养费

【案情】林某已年过七旬,2006年老伴病故后一直单独居住,没有生活来源,全靠儿子每月给的赡养费维持生活。去年,林某经人介绍认识邻村60多岁的丧偶老太沈某,两人经过相处,情投意合,决定相伴终老。没想到,林某的儿子知道后坚决反对老人再婚,并以停付赡养费相威胁。但两位老人还是登记结婚了,没想到的是,林某的儿子果真不再支付老人赡养费,今年6月,林某无奈向法院起诉,要求儿子支付赡养费。

法院经审理认为,老年人的婚姻自主权受法律保护,老人再婚组成新家庭,但与子女的血缘关系仍然存在,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也并不由此消除。本案中,林某的再婚受法律保护,林某再婚后,林某儿子仍应继续给付赡养费,故判决支持林某的诉请。

【法官说法】近年来,子女干涉老年人婚姻自由的现象时有发生。老年人再婚引发的纠纷中,往往老年人之间本身感情较好,而纠纷的成因在于子女担心自己父母的新配偶与自己父母结婚动机不纯、或可能影响其继承财产等原因,为了财产问题而强行拆散老年人,有的甚至采取限制老年人人身自由的方式阻止双方往来。

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

丧偶老年人再婚重建家庭,可以给他们的晚年生活带来积极的影响,也可以排解寂寞和孤独,帮助愈合丧偶的心理创伤,作为子女应当理解和支持。

同时,婚姻法还规定了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也规定了赡养人的赡养义务不因老年人的婚姻关系变化而消除,故老年人再婚后,子女对老人仍有赡养的义务。

黄昏恋未能“白头偕老”

【案情】陈某今年77岁,张某62岁,两人均丧偶独居。经人介绍认识后,从2010年开始,张某经常看望陈某,并帮助打理家务,两人逐渐产生感情。为方便照顾,在未登记的情况下开始同居。同居一段时间后,陈某偶然听到邻里间的闲言碎语,碍于面子于2011年1月与张某登记结了婚。由于两人年龄相差15岁,文化程度、思想观念、性格秉性又各不相同,婚后常为家庭生活琐事发生争吵。时间一长,彼此无法忍受于是分居,2012年8月陈某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予准许,半年后,陈某再次起诉离婚。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双方的婚姻基础一般,又未能正确处理家庭中出现的矛盾,以分居方式简单的回避矛盾。在法院判决不予准许离婚后,夫妻感情仍未能得到改善,现夫妻分居时间已满两年,原告要求解除夫妻关系的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故判决准许离婚。

【法官说法】随着社会观念的开放和老年人经济条件的改善,老年人再婚现象越来越多,在很大程度上已经被社会、家庭所接纳。但是,在老年人再婚比例攀升的同时,老年人再婚后离婚的数量也在快速增长。

老年人再婚后又离婚,会对老年人的身心健康带来极大的伤害,也严重影响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分家析产纠纷又多涉及双方各自的子女利益,纠纷处理的难度也较大。因此,我们想提醒老年朋友们再婚需谨慎,同时建议老年人再婚之前明确各自的财产权,避免婚后因财产问题而发生纠纷。(民一 小许)

责任编辑:周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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