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天休假,要让利好消息成为现实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提出,通过优化带薪休假制度、鼓励错峰休假,鼓励弹性作息等,激发旅游消费需求。
  这次的意见也将带薪休假、错峰休假、“2.5天小短假”一并提出,顿时引发舆论热议,被誉为是休假制度的“破冰”。文件是这样说的: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优化调整夏季作息安排,为职工周五下午与周末结合外出休闲度假创造有利条件,鼓励“2.5天休假”模式。
  “这下可以说走就走,终于可以愉快地玩耍了!”有市民称。
  过去的双休日有个缺陷,就是周五下班后无法“说走就走”,而现在鼓励周五下午放假,就让“说走就走的旅行”变成了现实。在大部分市民看来,这个政策如能落实,将为“错峰出行”带来不少便利。“从两天到两天半,看似只是增加了半天的旅游时间,实质上在很大程度上扩大了旅游的半径。”有市民。说来确实如此,平时的双休日,很多上班族实质上周末选择一天宅在家中休息,另外一天则选择外出游玩,如果假期改为两天半之后,就很有可能将半天的时间用来修整,剩下两天可以畅游市外的甚至是省外的很多景点,整个人的心境和感受也会完全不同,出游由快餐变成了真正的享受。
  可是,这2.5天假,究竟是谁得益了呢?谁能够得益呢?2.5天假确实可行,可是部分企业双休假都难以落实,休两天半短假那可真是奢望了。而且,弄得不好,小短假将会成为某些机关事业单位的福利。原因是:“有条件”的单位可以休,没条件就不休,这多出来的0.5天并非国家法定假日。这里的“条件”,应当指的是单位的实力,即效益较好,同时单位负责人主观上还有给职工发放“假期福利”的愿望。对于民营企业来说,这根本不会成为问题,只要老板愿意了,给职工放个半年的带薪假都不是问题(问题在于,有这样的老板吗?),但民营企业生存艰难,不努力只有死;对于国企来说,如果全面实施2.5天短假,势必影响企业效率,给全体纳税人的利益带来间接伤害;对于机关事业单位来说,既然接受纳税人供养,又谈不上经营效益,自然也没有实施2.5天短假的道理;有人甚至担心,窗口单位如果也放半天假,到时百姓办事会遇到无人可办的困境,还有人担心有人在星期五上午就不在状态了,会影响办事效率。
  带薪休假在我国从制度层面已经解决,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全面落实,这需要用工单位、劳动监察部门、工会和员工等多方面加力。2.5天休假这一模式实现制度化可能性不大,但或将成为推动带薪年休假落地的有利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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